1. 提升绩效自评工作

对照项目的完成情况,从时间、功能、性能、满意度、使用情况、文档等维度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做到既有合规性评估,又有效益性评估。根据不同的项目特征采用差异化的评价方式,如对于有效益产出的项目可以通过计算投入产出比进行绩效评价;对于确保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按照国家政策等相关要求必须进行的项目等,可以通过评价项目需求是否达成作为绩效指标。
2. 强化自评结果运用

转变过去“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观念,将绩效评价和项目后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经费的重要依据,对资金使用效益高、管理好的项目给予重点关注,对于支出绩效差的项目则要进行原因剖析。加强项目资金申报及支出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改变下半年项目集中开展的现象,控制信息化项目的进度。跨年度及续保项目,绩效评价应与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技术支持条款挂钩。
3. 深化绩效评价理念

强化人才支撑,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参与预算绩效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责任制,突出绩效评估的实际成果,鼓励部门主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为确保评价结果客观有效,在自我绩效评价外还可以邀请第三方进行评价或组织同级单位进行互评。
4. 前置绩效评价过程

项目预算编制申报材料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的相关规定进行设定,对项目申报理由、立项必要性、项目投入经济性、建设目标合理性及政策要求合规性等进行深入调研,细化评估资料收集工作,使绩效评价时依据充分、资料完整、阐述全面。